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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鞍山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3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和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本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由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提供,统计期限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鞍山师范学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信息公开作为助推依法治校、促进民主管理、坚持开放办学、激发办学活力、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效果,紧密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积极回应师生关切问题,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组织领导,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本学年,进一步强化了由校长担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单位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学校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等制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利用多种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宣传和答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一年来,学校各单位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及时、便捷”的工作宗旨,主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内容真实,信息发布及时。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工作导向,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促进信息服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一是创新多种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本学年度,以学校网站群为基础,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渠道,扩大学校影响力。二是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学校按照高效便民原则,通过官方网站、OA办公平台等,及时发布校园资讯,全方位完善信息查询、流程审批等事务办理功能。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师生联系。通过校广播和橱窗等传统媒体和载体,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校领导通过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与师生交流互动;坚持定期走访离退休老同志和民主党派人士,定期召开学校工作会议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切实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数量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除党和国家有保密规定及涉及科研机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对学校信息进行详实、有效的公开。

现有校“鞍山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校官方新媒体账号4个,校内《鞍山师范学院报》1个,负责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校内公告”等栏目的发布与更新。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校园网“校园新闻”栏目发布208条、“校内公告”栏目发布142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推送676篇,视频号发布短视频78个,抖音号、快手号发布短视频发布41个;省市电视台、报刊媒体报道228篇,校报刊发报道148篇,“学习强国”发布报道44篇,拍摄最美教师、“终身成就奖”教师、荣退教师、鞍山师范学院宣传片、人才引进宣传片、迎冬奥视频、《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心之所在》MV等18部,推荐省市项目公示5次。

(二)主动公开内容

我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校属各单位主动公开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信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教学管理、研究生培养、学生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招生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及办学项目开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学校资产与计划审计招、投标工作等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

(三)主动公开形式

1、校园网主页。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学校重大事件,校领导重要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信息,以及通过通知、公告的形式发布各类信息。

2、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页。鞍山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页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窗口,及时公开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要通知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电子邮箱的形式解答广大师生和公众提出的问题。

3、会议交流形式。对于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以及重大情况的通报,学校通过召开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各院(部)院长(主任)例会、各院(部)教师大会、师生座谈会等会议形式,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和听取广大师生和群众意见建议,多层面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

4、学校通过印发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信息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

5、学校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以留存资料为载体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6、学校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介形式信息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专科招生方面,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张贴、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网站、招生手机网页等,公开学校概况介绍、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及招生专业简介、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网址、邮箱地址、录取信息查询。其中招生章程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主要办学条件;学费标准、奖学金设置;专业设置、录取原则、录取方法、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等内容。在招生工作中给全国部分高中邮寄各类招生简章32400份。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开69份录取情况通告,79条招生相关信息。在信息公开栏张贴69份录取情况通告。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在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信息,让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群体及时准确了解我校的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多渠道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及时修订研究生招生简章,全力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在初试阶段及时公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拟招研究生人数、联系电话、参考书目以及招生专业目录等关键信息,及时公布复试办法等重要信息,及时主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公示30日以上,借助研究生招生咨询信箱,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官方途径,向考生提供准确可靠的招生信息,在复试阶段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日程安排、拟录取名单还有一些列复试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文件等材料,制定了一系列涉及招生工作的文件并及时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招生过程中真正体现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为扩大招生规模和提高优质生源报考率打下良好基础,打造出了“有温度”的鞍师招。

此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也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和印制招生简章等方式公开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网上公示和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成人教育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

2、就业工作公开情况

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通过网络向毕业生和毕业生家长发布《毕业生的一封信》和《致毕业生家长一封信》;为2550余名毕业生发放《就业关爱卡》;开展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等形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写一份内容丰富的自荐材料、让学生准备一堂优质课、举行一次模拟招聘活动;与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的谈话;公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流程,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以及毕业生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积极向毕业生宣传发布各省市基层就业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报名流程,如新疆阿克苏、西藏那曲、鞍山市等多地区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推进毕业生基层就业。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给用人单位邮寄3000多份毕业生专业情况简介;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鞍师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就业教师的阳光工作QQ群、微信群、毕业生就业信息员微信群、招就处校园电子信息显示屏、信息公开专栏张贴、线上毕业生供需双选会、线下线上小型洽谈会、专场招聘宣讲说明会等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洽谈平台和就业信息推送,共计举办线上线下各种招聘会50多场,邀请用人单位1000多家。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本部门网站共向校内及社会公开财务制度三篇,分别是《鞍山师范学院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收交管理办法》、《鞍山师范学院社会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鞍山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模块向社会公众公开预、决算信息三篇,分别是《鞍山市鞍山师范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鞍山师范学院2020年度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和《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通过市政府网站财政信息版块向社会公众公开预、决算信息两篇,分别是《鞍山师范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和《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告》。通过校内公示板向师生公开学、宿费等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把常规性的信息进行定期公开;阶段性的信息进行阶段公开;短期性的信息进行随时公开。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专门网站、学校人事工作QQ群及学校公示板主动向广大师生公布人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学校招聘人才的相关信息与结果,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及评审条件等信息。2021-2022学年度人事处主要围绕人才招聘、职称评审、教师发展等业务进行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招聘工作信息公开。2019年以来,学校人事处开展了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缴费机缴费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十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在鞍山师范学院及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全社会公开。二是职称工作信息公开,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开学校2021年职称工作安排及相应的职称评审方案,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板进行公示。三是教师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将新教师岗位培训、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与培训、教师发展论坛等信息在人事处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2021-2022学年人事处共计公开信息104条。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公示。2022年教务处共公示7条关于转学、转专业和退学处理相关公示,10条关于教学奖项和教改项目的相关公示。公开渠道为:微信工作群、校公示栏、教务处网页、学校官网。教学相关工作通知、通报。2022年教务处在鞍山师范学院公众号上发表53条关于开展教学活动等相关推送文章。在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官网上共发布10期鞍山师范学院线上教学周报。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发布书法学专业校考考前公告和成绩公告等共计5条,第二学士学位考试通知1条,利用微信群、QQ群等发布教务和考通知200余条。

6.学生工作公开情况

通过鞍山师范学院学生处校内公告栏、鞍山师范学院学生处网站、鞍师大学生在线公众号、鞍山师范学院易班网站、鞍师易班发展中心抖音号、辅导员工作群等形式线上线下主动发布相关通知或者工作安排,确保覆盖面广、信息接收及时准确。一年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共发布《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春季开学返校须知》、《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秋季开学返校须知》、《关于2021年我校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等通知类信息86条;发布《鞍山师范学院校园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关于做好入学教育与新生导读课程工作意见》等文件类信息160条;发布《关于鞍山师范学院2020级优秀导生的公示》等公示类信息21条;发布《我校组织召开2022年学生代表座谈会》、《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我校举行202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我校举办第十九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等宣传报道类信息37条;发布《喜报|我校徐海鹰老师获评“2021年辽宁省华育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等通报类信息2条;发布抖音短视频76个。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和“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两项内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和发布的时间,及时在鞍山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二级网站上发布更新,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共出台《鞍山师范学院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办法》(鞍师委202216号)及《鞍山师范学院非学历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鞍师委〔2022〕17号)两个文件,均已在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二级网站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电话、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至今,学校纪委、巡察办公室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我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网站及信息内容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进一步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将尽快对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要求的解读和学习,及时解答信息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提高条目完整性、信息及时性、操作便捷性、流程标准性等;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学校官网主页、校内各单位网站与信息公开网的数据联通,结合OA系统建设与运行,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的归集整合,实现同步更新。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线上线下的互动性,提高用户体验,进一步增加信息的可获得性,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部门: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2-2962833

电子邮箱:wmk2960963@163.com

鞍山师范学院

2022117